在现代社会,随着人们对于知识和技能的需求不断增加,参加各种培训课程已经成为了许多人提升自己的重要途径,对于这些培训费用的报销问题,尤其是涉及到火车票抵扣的问题,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,本文将详细解答关于培训费的火车票是否可以抵扣的问题。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 号)规定,培训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,是指提供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的业务活动,只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,如培训教材费、讲师费、场地租赁费等,才可以抵扣增值税。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)规定,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,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,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,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旅客运输服务,是指纳税人因公出差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,只有因公出差的火车票才可以抵扣增值税,而因私出行的火车票是不可以抵扣的。
如何抵扣火车票
纳税人在发生培训费用支出的同时,如果需要抵扣进项税额,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:
- 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上面注明的税额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。
- 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或扫描认证,将发票信息录入系统。
- 在申报期内,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,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“进项税额明细”中填写相关信息。
- 系统自动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,并在主表中体现。
需要注意的是,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,应当在 180 天内进行勾选确认或扫描认证,否则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,纳税人在勾选确认或扫描认证时,应当仔细核对发票信息,确保与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相符。
只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,如培训教材费、讲师费、场地租赁费等,才可以抵扣增值税,而因公出差的火车票才可以抵扣增值税,因私出行的火车票是不可以抵扣的,纳税人在发生培训费用支出的同时,如果需要抵扣进项税额,应当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,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关于培训费的火车票抵扣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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