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训协议期限可以累计吗?——解析相关法律与实务问题
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企业对人才的培养需求日益增长,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,许多企业会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,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,在实际操作中,关于培训协议期限是否可以累计的问题,常常引发争议,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。
培训协议期限可以累计吗?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,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,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,约定服务期,服务期一般不少于一年,但不得超过三年,关于培训协议期限是否可以累计,法律并未明确规定。
在实务中,对于培训协议期限是否可以累计,存在两种观点:
可以累计,部分观点认为,培训协议期限可以累计,即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,再次入职后,原培训协议期限可以延续至新的劳动合同期限结束,这种观点主要基于以下理由:
(1)培训协议旨在鼓励员工提高自身技能,为单位创造更多价值,累计期限有利于员工在单位内持续成长。
(2)累计期限有利于企业合理规划人才培养计划,降低人才培养成本。
不得累计,另一种观点认为,培训协议期限不得累计,即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,再次入职后,原培训协议期限应重新计算,这种观点主要基于以下理由:
(1)培训协议期限的累计可能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,使员工在离职后承担过重的义务。
(2)累计期限可能导致企业对员工的培训投入与回报不成比例,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。
关于培训协议期限是否可以累计,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,在实际操作中,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员工利益,权衡利弊,合理确定培训协议期限是否累计,企业应与员工充分沟通,确保双方对培训协议期限的理解一致,避免因期限累计问题引发争议。
在签订培训协议时,企业应关注相关法律法规,合理约定培训协议期限,保障双方权益,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。